《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》已有國家標準,有何最新改動?
發布時間:2023-08-18 18:03:55 瀏覽次數:73次
《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》已有國家標準,有何最新改動?
導語
近日,《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》國家標準(GB/T42195-2022)正式發布,將為科學劃分老年人能力等級,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,優化養老服務供給,規范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等提供基本依據。
什么是老年人能力評估?有什么作用?標準都有哪些具體內容?
1.什么是老年人能力評估?
老年人能力評估,是由專業人員依據相關標準,對老年人個體的自理能力、基礎運動能力、精神狀態、感知覺與社會參與等進行的分析評價工作。
通俗來說,老年人能力評估的主要內容是老年人獨立生活的能力狀況,這些能力包括老年人穿衣吃飯洗澡等自理能力、行走上下樓等基礎運動能力、精神狀態、感知覺與社會參與能力等。通過老年人能力評估,可以判斷一個老年人生活能否自理、需不需要人照顧以及在哪些方面進行照顧等情況。
2.有什么作用?
老年人能力評估是養老服務中一項非?;A性的工作,對提升養老服務工作的專業化、精細化、個性化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支撐作用。
對老年人和家庭
能力評估已經列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,老年人根據需要參與評估,有助于了解自身的能力狀況,更加合理地安排晚年生活,更有針對性地選擇適宜的專業服務或者申請相關保障政策,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老年人和家庭也可以根據老年人的能力狀況,及時采取一些預防衰老的措施,改善身體機能,給予老年人更有針對性的照顧。
對養老服務機構
可以根據評估結果更加準確了解每個老年人的服務需求,在征得老年人同意的前提下,制定個性化的照護服務方案,提高養老服務的適配性和效率,也能有效防范服務風險。
按照養老機構相關管理規定,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首先就要進行能力評估。
對政府部門
有助于科學規劃、資源統籌。
根據不同能力等級老年人的數量、比例、需求及趨勢變化,可以提前做好養老服務發展的規劃布局,將有限的社會資源作用發揮到最大效應。
有助于政策找人、精準施策。
“一人失能、全家失衡”,失能老年人照護是剛需,是養老服務的重點,許多政策都主要針對失能老年人,在這個時候,老年人能力評估就如同政策“守門人”,確保享受政策的都是符合失能條件的人。
有助于強化監管、指導服務。
失能老年人的能力部分或完全受損,有的甚至沒有民事行為能力,對失能老年人的照護就需要格外用心。民政及有關部門對失能老年人的服務有特殊要求,通過能力評估,了解相關服務情況,可以加強對下級民政部門工作情況、養老服務機構規范服務情況進行針對性監督指導。
3.標準都有哪些具體內容?
《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》國家標準共6個部分,主要包括評估指標與評分、組織實施、評估結果以及3個附錄。
評估指標與評分包括指標得分、老年人能力等級劃分、評估結果報告,組織實施包括評估環境、評估主體、評估流程,附錄包括附錄A(規范性)老年人能力評估基本信息表、附錄B(規范性)老年人能力評估表、附錄C(規范性)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。
標準的主要評估指標包括4個一級指標、26個二級指標。條目加和計分,總分范圍0~90分,得分越高,說明能力水平越好。
標準將老年人能力分為能力完好、能力輕度受損(輕度失能)、能力中度受損(中度失能)、能力重度受損(重度失能)、能力完全喪失(完全失能)5個等級。
4.做了哪些主要調整?
本標準在原行業標準的基礎上,對評估指標、等級劃分方法等方面均作出了調整,主要調整在:
指標數量的調整
從2013版行標4個一級指標、22個二級指標,最終經過數據驗證修改為新標準4個一級指標、26個二級指標。其中2013版行業標準中日常生活活動、精神狀態、感知覺與溝通、社會參與4個一級指標調整為新標準中自理能力、基礎運動能力、精神狀態、感知覺與社會參與4個一級指標。
2013版:4個一級指標、22個二級指標
新標準:4個一級指標、26個二級指標
條目計分的調整
根據指標的重要程度,國家標準對各指標的分數進行調整。為了理解方便,將得分含義進行反向表達,“0分”代表完全障礙,“1分”代表重度障礙,“2分”代表中度障礙,“3分”代表輕度障礙,“4分”代表完全正常,條目加和計分,總分范圍0~90分,得分越高,說明能力水平越好。
老年人能力等級的調整
2013年行業標準中將老年人能力分為能力完好、輕度受損、中度受損、重度受損四個等級。
本次國家標準將老年人能力分為能力完好、能力輕度受損(輕度失能)、能力中度受損(中度失能)、能力重度受損(重度失能)、能力完全喪失(完全失能)5個等級,較2013版行業標準增加了“完全失能”。
2013版:老年人能力分為能力完好、輕度受損、中度受損、重度受損四個等級
新標準:老年人能力分為能力完好、能力輕度受損(輕度失能)、能力中度受損(中度失能)、能力重度受損(重度失能)、能力完全喪失(完全失能)5個等級
5.如何實施應用?
民政部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,做好老年人能力評估實施和結果應用。
1. 組織編寫《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》國家標準相關解讀,明確條文釋義、實施要求、評估結果,并從操作層面提出工作指引。
2. 加強評估結果的推廣應用,指導各地廣泛應用國家標準,依據國家標準的評估結果為失能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、入住公辦養老機構、制定照護服務計劃、為養老服務機構發放差異化運營補貼、實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項目,做到精準服務有效保障。
3. 加強與衛生健康、醫保、殘聯等部門協同,統籌現有的老年人能力、健康、殘疾、照護等相關評估制度,推動評估結果全國范圍內互認、各部門按需使用,真正讓廣大老年人省事、省心。